使用條款

二次元之森票務中心條款與條件

二神之森株式會社(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已制定「二元之森票務中心使用條款」(以下簡稱「使用條款」)如下。 接受本條款後,請使用本公司提供的二次元之森售票中心(以下簡稱「服務」)。

第一條:適用範圍及使用條款變更

1. 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理解並接受本條款的所有內容。 2. 這些條款適用於您使用本服務時。 3. 公司可在未經客戶事先同意的情況下更改本條款,且客戶每次都必須核對這些條款。 若您在我們更改這些條款後仍使用服務,將被視為已同意這些條款的變更。

第二條:使用條款

1. 此服務僅提供透過網路購買二次元之森遊樂設施門票(以下簡稱「票」)的顧客。 請勿用於購票以外的用途。 2. 本服務僅適用於自行承擔風險操作及使用電腦及網際網路,且使用具備適當日文顯示、電子郵件及其他設定的電腦的客戶。 若因客戶的裝置、網路、作業系統、服務提供者等非本公司控制範圍,服務無法正確使用,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。 3. 購買票券時,您將被要求在規定的表格中輸入您的個人資訊,如姓名、地址、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(以下簡稱「個人資訊」)。 若有遺漏、無法辨識的模糊資訊或錯誤輸入,客戶的購買申請將被拒絕。

第三條:禁止行為

1. 禁止轉售或提供票券給第三方進行轉售,無論是否為商業目的。 同時禁止免費將票券轉讓給第三方進行商業用途。 2. 禁止您購買票券以轉售給第三方或提供票券轉售。 同時禁止為商業目的免費轉讓票券予第三方而購買。 3. 若顧客違反第1段或第2段,所有購買的票券(無論票券是否可轉售等)將被停用或無法用於該設施。 在這種情況下,將不予退款。 4. 若顧客違反第1款或第2款前段,顧客將取消其登記,並禁止其後購買票券。 5. 客戶在使用服務時不得從事以下任何行為。 (1) 侵犯或可能侵犯公司或其他第三方(包括其他客戶)著作權、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、財產權、隱私權或其他權利的行為。 (2) 違反或可能違反公共秩序與道德的行為,或向第三方(包括其他顧客)提供違反公共秩序及道德的資訊。 (3) 構成或可能構成犯罪的行為 (4) 選舉活動或類似行為,無論是否在選舉期間進行。 (5) 與性、宗教及政治相關的活動 (6) 未經公司同意,與服務相關的商業活動。 (7) 偽造或冒充個人資訊的行為,例如客戶的姓名、地址、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。 (8) 透過或與服務相關,使用或提供有害程式(如電腦病毒)的行為; (9) 違反或可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。 (10) 公司認為不適當的其他行為。

第四條:票務銷售

1. 顧客可透過本服務購買的票券種類及價格,應於銷售頁面明示。 不過,因我們的情況,票券類型及價格可能會隨時變動,恕不另行通知。 2. 公司與客戶間關於票券的買賣合約,應於公司接受時簽訂,並須經信用卡公司批准。 3. 請務必註明參觀日期及票券開始時間。 請注意,購買後無法更改參觀日期、開始時間或其他物品。 購買前請務必確認。

第五條:付款方式

購票費用將以「信用卡付款」方式支付。 我們接受信用卡、VISA、MasterCard、JCB、AMEX 及 Diners Club 卡。 此外,沒有實體卡的信用卡,如虛擬卡,因無法在二次元之森兌換或部分處理票券,無法使用。

第六條:車票交付

要領取票券,請查閱新元守票務中心網站的購買紀錄,並輸入購買時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與密碼,並下載票券(QR 碼)。 如果您已購買多張票券,您可以在我們指定的日期前繼續票券發放流程。 門票必須依公司公布的電子資料取得方式取得,且門票(QR碼)必須於指定入口處取得。 車票(QR 碼)可列印並使用。 若您在使用當天遺忘了收到票券的手機(QR 碼),或因手機故障等原因導致票券(QR碼)損壞,將不予退款。 即使因特殊情況無法收到票券(QR碼),公司也不會退還票價、公司指定的服務使用費、付款費、運費等。

第七條:拒絕銷售及交付

若顧客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公司將拒絕銷售票券或交出票券:
  • 若客戶對公司指定事項作出虛假陳述,或未作出必要的申報
  • 如果您從事任何可能給其他客戶或第三方造成不便,或妨礙公司順利銷售的行為,
  • 若公司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程序,
  • 未遵守規定的購買方法
  • 如果您從事任何其他違反本使用條款的行為
公司可就前述款中所遭受的損害請求賠償。

第8條:換票、變更與冷卻

已簽收購買的票券不得因任何理由被替換、更改或取消。 然而,若公司與顧客之間的購票合約無效或取消,或因公司違約而終止合約,則此規定不適用。 請注意,冷靜期不適用於透過本服務銷售的彩票。

第九條:遺失與竊盜

公司在任何情況下(遺失、被竊、損壞等)都不會重新發行票券。

第十條:票券退票

我們不對遊樂設施的任何變更、取消或暫停負責。 但取消或暫停的票價將依公司規定方式退還給顧客。 若退款期限已過,或票券(QR碼)損壞、遺失,或嚴重毀損且難以辨識,我們將完全不退費。 退款金額僅為票價,公司不負責退款或補償票面價值以外的損害(如手續費、交通費、住宿費、通訊費、運費等)。 顧客事先同意,退款大約需要3~4週。

第11條:終止與恢復銷售

即使在票務銷售期間,當公司預定售出的票數達到時,每個設施的銷售也會停止。 不過,如果有額外的信用卡,銷售可能會恢復。

第十二條:票券免責聲明

1. 公司不對非直接向公司購買的票券銷售負責。 2. 即使因通訊線路擁塞或電腦系統意外,票券申請、購買或通知的確認或通知嚴重延遲或無法完成,公司亦不對因此造成客戶或第三方所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。

第十三條:個人資訊

1. 本公司將為以下目的記錄您的個人資訊: 您也承認我們會記錄您的購票紀錄及服務使用紀錄(以下簡稱「個人歷史」)。 如果您不同意提供您的個人資訊,您不得使用本服務。 2. 我們將將您的個人資料或個人歷史用於以下目的: 若公司將個人資訊或個人歷史用於本款所指以外的用途,公司應再次告知本公司使用目的,並取得客戶同意。 (1) 關於顧客申請門票銷售及相關服務(如電子郵件等)的指引。 (2) 本公司處理的票務資訊,以及透過電子郵件提供關於二次玄之森的資訊等。 (3) 客服工單及二神之森(詢問等) 的用戶支援(4) 提供 與本服務相關或附帶的其他服務(5) 為公司行銷活動準備 統計資料(6) 回應 二元之森營運所需的身份驗證及依法律規定的詢問3. 當公司為前述款所列目的使用個人資訊時,客戶同意向公司委託其業務的第三方(以下稱「分包商」)揭露個人資訊,但其必要範圍內,外包公司得以使用該個人資訊以執行受託業務。 在此情況下,公司應依合約義務分包商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揭露或洩露個人資訊,且不得將個人資訊用於非執行外包業務的目的。 4. 以信用卡購買時,客戶同意接受購票申請的公司將與信用卡公司交換個人資訊,以確認客戶信用卡的有效性。 5. 公司可在以下任一情況下,未經客戶同意,向第三方揭露全部或部分個人資訊及個人歷史: (1) 法律要求時 (2) 當 為了保護人命、身體或財產而必要,且難以取得當事人的同意時。(3) 當 對公共衛生的改善或促進兒童健康發展特別必要,且難以取得當事人的同意時。(4) 當必須配合國家機關、地方政府或其委託人執行法律規定的事務,且取得相關人員同意可能會 妨礙該等事務的執行時。6. 我們將採取合理措施,保護您的個人資訊及個人歷史,防止外洩、遺失、未經授權的存取、偽造、銷毀等。 7. 若接獲您以下請求,我們將在必要確認後採取合理措施。 (1) 向客戶揭露個人資訊 (2) 更正、新增或刪除個人資訊 (3) 撤回已取得的全部或部分關於個人資訊使用及揭露的同意

第十四條:制度

1. 公司得因自身需求而未經事先通知,變更或暫停與本服務相關的系統。 因此,我們不對客戶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。 2. 若用戶長時間暫停或終止瀏覽器、暫停電腦或在使用服務期間斷線網路,公司不承擔可能產生的任何問題責任。 3. 服務連接部分非本公司網站與伺服器。 4. 本服務使用 JavaScript、SSL 及 Cookies。

第十五條:關於二元之森的遊樂設施與表演

入場當天的景點、表演、商品店、餐廳等,因方便而可能無預警更改或取消。 即使如此,除非景點業務取消或暫停,否則不接受退票。

第16條:免責聲明

本公司不對顧客或第三方因提供服務相關資訊而產生的損害負責,除非本條款另有規定,超出票面價值、各項費用或1,000日圓,以較高者為準。 但若損害是由公司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所造成,則不適用。 此外,所有服務使用均需承擔客戶自身風險。 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務須經法律代表(如父母或監護人)同意並負責。 公司將加密並嚴格管理客戶在使用服務時輸入及傳輸的個人資訊,並謹慎保密,但不保證完全防止他人資訊的外洩、遺失或偽造。 本公司不保證服務內容、服務內容、服務提供資訊或服務,以及客戶透過服務或公司發送的電子郵件所取得資訊的安全性、準確性、確定性、實用性、最新性、適用性、合法性、道德性等。 本公司不了解服務連結的每個網站中包含的任何資訊、服務等,亦不承擔任何責任。 本公司不保證透過服務銷售的票券數量能滿足您所有的購買意願,也不保證透過服務售出的票券內容為真實(包括票券會依規定執行)。 公司不對本服務負責,無論是聯絡客戶購買時登記的聯絡資訊,或將產品送達購買時指定的目的地。 我們不對因您的行為而導致第三方所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。

第十七條:協議管轄權

若客戶與顧客間因服務發生爭議,依允許金額,東京簡易法院或東京地方法院為初審專屬管轄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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